2017-04-2623:28

〔記者陳炳宏/台北報導〕經常在臉書直播大批社會各種現象的健身俱樂部「館長」,25日在自己臉書頻道上大吐苦水表示,自己居然遭到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警告,點名他的直播內容違反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(兒少法)》46條規定,不過iWIN回應表示,該「館長」3、4月均遭民眾檢舉,內容常用三字經等不雅言語,不適宜兒少觀覽,iWIN經徵詢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後,確認內容不宜兒少,僅建議可將Youtube上的影片勾選「年齡限制」避免兒少點閱觀看,強調「並未」也「無法」要求館長下架影片或管制內容。據悉,該「館長」經常在臉書直播時使用不雅言語,事後再將影片轉貼到Youtube網站,iWIN執行長黃益豐表示,三月已經接到民眾投訴,對象是「館長」的Youtube影片,iWIN也向Youtube反應,希望可以限制觀看年齡,但Youtube並未處理;因有前車之鑒,又擔心對兒少有不良影響,所以申訴小組此次先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(社會局)徵詢意見後,認為三字經等不雅字眼的確不宜兒少,才在4月25日主動聯繫館長所經營的健身房,跟業者溝通,建議業者可以自律做「年齡限制」,避免兒少點閱觀看。黃益豐說,由於沒法聯絡到當事人陳之漢,卻又擔心影片繼續傳播,因此只好請健身俱樂部轉達,另外黃益豐也坦承,iWIN是民間機構,雖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召集包括衛福部、經濟部、文化部、教育部、警政署等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成立,受理民眾檢舉網路有害兒少身心內容,但本身並無執法權,無法也不會要求業者影片下架。黃益豐說,網路平台影片何其多,沒有民眾檢舉iWIN既不會知道也不會主動去確認影片內容。黃益豐強調,iWIN絕對尊重網路上言論自由,另一方面也希望網友可以自律,並沒有施壓、更沒有指稱「館長」有《違法》情事。鑒於網路傳播快速,保障不同年齡層資訊需求。iWIN就民眾申訴,除內容已涉及違反兒少法等相關法令,直接函轉權責機關(如地方社政或警察機關)處理外;內容為兒少不宜但未明確違反法令案件,會先協請相關業者發揮自律,配合修正或提供防護機制。黃益豐說,前一陣子發生許多網路霸凌事件,對此如果有民眾申訴遭遇網路霸凌,不管是個資洩漏或言語霸凌,iWIN都會要求提供霸凌的平台配合做移除,此外iWIN也會提供申訴人必要的法律諮詢,不過在接獲霸凌申訴的第一時間,iWIN會更先做的是心理疏導。iWIN霸凌申訴專線:02-2577-5118(非上班時間也能留語音)iWIN網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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